中国新农村建设网
会员注册 会员中心 供求信息 涉农黄页 
收藏本站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政策理论 |各地动态 |先进典型 |政务管理 |文化生活 |人才教育 |医疗卫生 |商贸流通 |规划布局 |发展模式 |企业资讯 |涉农活动 |县域经济 |先进人物 |成果展示 |专家评论  
|农用机械 |信息化 |土地管理 |投资融资 |建设资金 |农用技术 |特色养殖 |现代农业 |惠农组织 |特色产业 |企业富民 |现代农业 |农业招商 |农村金融 |农业专家 |时代村官 |诚信组织
|领导论点 |统计数据 |农村能源 |网站专题 |信息发布 |政策文件 |书库 |论坛 |博客 |求购 |供应 |招商

您所在的位置: >新闻资讯>国内>正文

西安市民买商品房可获政府补贴
http://www.xyjj.org.cn    2008-09-07      (所有评论)

西安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恢复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市民购买商品住房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据了解,西安市《关于恢复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从2008年9月4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对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分1.5%、1%、0.5%三个等级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

  其中,购买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或购买144平方米以下二手住房的,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的1.5%享受政府财政补贴;购买90平方米-144平方米商品住房,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的1%享受政府财政补贴;购买144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的,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的0.5%享受政府财政补贴。

  此外,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家庭收入标准也作出了相应的调整,原标准是全年家庭总收入不超过33200元的家庭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将收入标准调整为按家庭人均收入计算,即人均年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家庭,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西安还加大了对房产开发企业城建费用支持力度。对于商品房项目,在2009年6月30日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期开工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150元/平方米基础上减免35元/平方米。

  综合新华社、《华商报》报道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全面分析了形势和任务,认为在改革开放三...
农村新增投资 重在改善设施 农村新增投资 重在改善设施
农业部、水利部、交通运输部、电网企业纷纷行动起来,根据国务院部署,加大对农村的投...

商讯信息
栏目热点文章
胡锦涛当选国家主席 习近平任副主席
中国文化标志城创意规划方案征集公告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
农村新增投资 重在改善设施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
关注农村 关心农业 关爱农民
新华社特约评论:谱写农村改革发展新篇章
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 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
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
政务信息关注
坚持发展的理念 建立完善社会主义新农村
坚持科学发展 促进农民增收
理解十七届三中全会的核心精神:基石 基
农民走向现代化还需迈过哪些坎
创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赣县2008年新农村建设取得突出成效
“五好”作支撑 建设新农村
吴敬琏等著名学者激辩“新土改”
解决好三农问题要坚持和利用市场机制
韩国新村运动的特点及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
最新商机
Copyright ©2005-2010 http://www.xyjj.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
版权所有 中国新农村建设网站     制作维护 中经国研国际文化发展中心
     Tel:010-68470098      E-MAIL:chinanewcountry@126.com
京ICP备06065797      最佳浏览模式 1024*768
网站保留所有权利,未经允许不得复制、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