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以来,河北省迁安市在500个村建成8.9万多座沼气池,为全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新能源建设中,迁安市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 广泛宣传,增强农民建沼气池认识程度。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把沼气池的建设事业做好,首先要提高农民对这项事业的认识。采取利用广播、电视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宣传与组织群众参观示范户相结合的方式,使群众明确建池目的和意义,提高建池积极性。
二 严格技工培训和管理制度,保证建池质量。
首先,组织技术培训,培养更多更好的技术人员。对于合格技术员组成的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坚持“四个一”的管理制度:
1.“一村一书”制度。施工队要与村集体签订施工合同书,并将合同书或复印件报市新能源办备案存档。
2.“一户一卡”制度。所建沼气池必须进行水压测试,合格后填写验收卡,施工技术人员、户主和村委会负责人三方签字后,由村委会统一存档。
3.“一池一证”制度。对验收合格的沼气池核发合格证书,由各户妥善保存。
4.“一村一簿”制度。各乡镇逐村建立沼气池建设档案簿。在此基础上,市新能源办建立全市的沼气池建设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
三 做好建池后服务工作,解除农民后顾之忧。
我们本着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建立市、乡、村三级沼气池物业服务体系。在此基础上,向社会公布沼气池建设热线电话,及时处理农民在沼气建设和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消除群众的后顾之忧。 (迁安市新能源办 李淑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