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市召开农业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座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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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06-11-21 责任编辑:陈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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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上午,宁波市政府召开农业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座谈会。会议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交流经验,统一思想,理清思路,促进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陈炳水副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委副秘书长、农办主任戴国华主持。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农业龙头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有关农业龙头企业及村负责人,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70余人参加会议。 几年来宁波市农业龙头企业在自身发展壮大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产业带动,共谋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发挥产业集约优势,帮助农村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带动村产业发展和农民转移就业。今年1-6月,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已收购农产品70.6亿元,建立基地132.9万亩,联系带动农户83.6万户,吸纳农民就业12.5万人。二是服务拉动,惠及农户。农业龙头企业发挥规模、技术、信息优势,通过组建合作组织、办培训班、发布市场信息等手段,带领农民闯市场、发家致富。至今年6月底,全市已有57家农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合作组织68个,年发布市场信息9000多条。三是科技驱动,增强后劲。农业龙头企业发挥科技创新优势,不断加强新品种、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今年1-6月,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已推广新品种370个,推广新技术310项。四是村企联动,公益捐助。农业龙头企业采取协议合作、股份合作或村企合一形式,建立“以企兴村、以村促企、村企共赢”的新机制,积极捐资兴办各类农村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到6月底,全市农业龙头企业通过村企联动方式参与新农村建设,共募捐资金1910.1万元。
座谈会上,慈溪市、宁海县政府及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农业龙头企业分别介绍了各自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做法和经验,提出了下步工作设想。在充分听取了与会代表的发言后,陈炳水首先充分肯定了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绩,同时指出农业龙头企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两个趋势”规律的客观要求,是建设现代农业的现实要求,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农业龙头企业在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注意把握好四个方面。一要发挥优势,务求实效。农业龙头企业要科学把握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优势,用企业之所长, 在适宜的领域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二要面向实际,量力而行。要根据企业的现实情况,量力而行,循序渐进。三要大胆实践,开拓创新。要在不断巩固产业带动这一主要方式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多种实现方式,不断拓宽农业龙头企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参与面。四要互利共赢,造福农民。要把企业发展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村企互利共赢,使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陈炳水强调,各级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实施,营造农业龙头企业在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良好环境。一是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人要深入农村和企业,加强调研,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参与,形成高效的工作机制。二是要精心实施,抓好落实。把农业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活动与目前开展的“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百千工程”、“村企结对”、“扶贫帮困”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不断拓展和不断深化。三是要搞好服务,营造环境。各级政府要不断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有利于农业龙头企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环境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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