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村企互动”,就是以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企业配套产业、农村服务业等为载体,充分发挥乡镇企业的综合带动效应,在乡镇企业与其所在村或基地所在村之间,建立有组织、经常性、紧密型的联系,形成利益共同体,优化信息、技术、管理、资金、劳力、土地等生产要素的配置,并以经济的联系和互动为发端,继而促进科学文化知识、市场竞争意识、民主管理理念等的交融,达到“以企带村、以村促企、村企共赢”的目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动态发展过程。农业部乡镇企业局法规处有关专家在对部分乡镇企业的调查和跟踪研究后,认为实践村企互动模式,是一个积极有益的探索。
“村企互动”带来了什么?
“村企互动”的实质,是乡镇企业带动效应的拓展与放大,是乡镇企业经营的深化与升级,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形式和途径。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村企互动”抓住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与核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容广泛,但首要任务是生产发展。实施“村企互动”战略,通过龙头企业,能够将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方式、物质装备、生产技术等要素导入农业领域,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同时能够延长农业产业链条,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村企互动”找到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组织载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乡镇企业主要以农产品为原料,整合农村各种有效资源,与农业有着天然的联系。实施“村企互动”战略,能够实现对农业的反哺;同时,通过利益联结机制,能够实现中央支农惠农政策的有效传递。
“村企互动”建立了调动社会力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机制。实施“村企互动”战略,可以将企业与农民的利益有机结合起来,最终达到“追求最大利润、谋求共同富裕”的目的。
“村企互动”形成了低成本高效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途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键是要找到经济流程短、运作成本低、使用效率高的有效途径。乡镇企业立足农业、面向农村,与“三农”的关联度最大,各种要素进入农村的流程最短,实施“村企互动”战略,通过乡镇企业运作,能够降低建设成本,提高建设效率,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村企互动”的基础来自何处?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为实施“村企互动”战略提供了坚实的基础。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各地相继培育发展起一批实力雄厚的龙头企业集团,组织载体和运行机制日臻完善。所有这些,都为“村企互动”战略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经济、组织、制度和机制基础。
企业主体作用的发挥为实施“村企互动”战略提供了现实可行性。乡镇企业已经成为一股十分重要的经济力量,作为农业投资主体、市场竞争主体、科技创新主体、建设现代农业的主体以及转移农村劳动力的主要载体等,在农业发展、农民改造和农村建设中日益显现出巨大的带动作用。
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共同诉求为实施“村企互动”战略提供了思想基础。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之间的相对地位发生了变化,由农户要依赖于龙头企业变为龙头企业要与农户主动合作;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关系发生了变化,由主要以价格支持为主逐渐向产权联结方向发展;农业的生产经营形式发生了变化,农户作为独立生产单位的地位逐渐弱化,企业化管理、一体化经营成为明显趋势。因此,实施“村企互动” 战略,顺应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要求,符合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规律。
乡镇企业改造“三农”的实践为实施“村企互动”战略提供了丰富的经验。龙头企业改造农业、改造农村及改造农民方面,已经有了一些成功的范例。目前,按照改造的内容分,大致有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全面改造型。这种类型以实力雄厚的大型龙头企业为主,基本实现了“六有”目标:一是居者有股,村民以土地、劳力等入股,成为公司的股东;二是劳者有工,劳动力能够在企业就业;三是住者有屋,通过实施旧村改造,农户迁入新居;四是难者有帮,企业安排专门资金用于扶贫帮困;五是老者有养,老人能够享受一定的补助;六是少者有教,九年义务教育杂费全部由企业承担。
第二种是投资建设型。这种类型以大中型企业为主,龙头企业对所在村道路硬化、公共设施改造及基地所在村的道路、供电设施、灌溉管网的建设等进行投资。以建立一体化基地并通过基地公司统一管理为特点的基地支撑型,以建立紧密型基地和地头工厂为特点的工厂支撑型等具体形式。
第三种是综合服务型。这种类型以中小型龙头企业为主,通过综合性服务带动,提高了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大大加快了现代农业建设步伐。
“村企互动”的目标是什么?
“村企互动”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建立有效的组织载体和运行机制,开展龙头企业与互动村之间的资源互动,达到生产要素及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村企双赢的预期目标。
龙头企业拥有丰富的人才、资金、农资、技术等资源,是农产品的需求者;农村拥有土地、劳力等要素,是农产品的供应者。龙头企业与农民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互为供求双方的交换关系。“村企互动”就是要使龙头企业与农村之间这种单纯的交换关系,变成有组织、经常性、紧密型的利益共同体关系。两者之间地位平等,都要从各自优势和长远利益出发,密切协作,共谋发展。
通过龙头企业与互动村的共同努力,达到“十有”状态:信息交流有平台、技术服务有机构、农资供应有渠道、资金注入有项目、原料生产有基地、生产管理有组织、产品收购有保障、农民培训有阵地、劳力转移有出路、新村建设有后盾,逐渐形成产业链、组织链、利益链、价值链、技术链、文化链、服务链的有机统一。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村企互动”的终极目标。围绕这一终极目标,要分步实现下列六个层次的目标:
建立组织载体,对接国家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投入。
形成互动机制,促进龙头企业向互动村渗透,互动村向龙头企业靠拢,形成“以企带村、以村促企、互利共赢”的发展机制。
实现资源互动。通过合同制、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租赁兼并等形式,建立利益共同体,实现龙头企业与互动村之间信息、技术、资金、人员、土地等生产要素的优势互补,提高各种生产要素的使用效率。
改造传统农业,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
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
改变农村面貌。继续放大龙头企业的带动效应,加大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投入,增加公共产品的供给,促进农村面貌的改变,实现新农村建设的整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