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重点切实抓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为有效加强人民调解的组织化建设和规范化建设,逐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该县首先对县、乡、村三级调解员进行培训以提高调解员理论、实践能力,同时,完善了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网络,形成了较完备的矛盾纠纷调解网络。此外,还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利用人民调解和其他法律手段来解决纠纷,培养知法、懂法、用法的新农民。有效地增强了调解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
二是对生活困难的涉农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尤其是涉及到不履行赡养老人义务、请求支付抚育费及劳务报酬等方面的纠纷,实行减、缓、免诉讼费等司法救助。
三是开展巡回办案到农家活动。针对一些边远山区的群众诉讼,采取了法庭到村组、法官进农家等办案方式。通过在乡镇设立审判点、开展上门立案、调解等方式,方便群众诉讼,减少当事人往返法院法庭次数,缩短了法院与当事人的距离。
赣县新村办 谢名鲸 陈志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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