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农村医疗救助投入。重点救助农村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和特困残疾人,因患重大疾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难以承担,在享受政策规定的其他救助后,仍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农民,2005-2007年,全旗共拨付救助资金114.2万元,救助农民1193人。
二是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投入。全面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农民群众享有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解决农民因病致贫、返贫。2006-2007年,全旗共拨付补助资金1396万元,拨付乡镇卫生院设备更新改造资金151.1万元。
三是加大新农村五保供养投入。按照分散供养每人年补助800元,集中供养每人年补助1200元的标准,加大五保供养投入力度, 2006-2007年,全旗共拨付补助资金166.96万元,补助五保供养人员1831人。
四是加大农民最低生活保障投入。重点保障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收入;生活特别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丧失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因病、因灾、子女上学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致贫的困难农民。2006-2007年,全旗共拨付补助资金925.8万元,享受补助农民为24075人。(刘兆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