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三月十六日电(记者傅双琪)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农村研究局局长潘盛洲博士在接受本社记者采访时说,未来五到十年内,科技将成为增加中国农民收入最具潜力的途径。
他认为,科技将在调整农业结构上发挥最大的作用。例如,要改变农村经济以向城市提供原料为主的状况,在八亿多农民之间形成一个商品交换的大市场,就必须提供必需的“交易环境”——信息畅通,资金流动快。信息技术在降低这些“交易成本”上将大有可为。
“但是,目前中国在农业科技研究和推广方面还存在问题。”潘盛洲说。
“一方面,科学家正致力于利用基因技术、空间技术来推进农业革命;另一方面,在某些农村,成熟了几十年的基础成果还没有得到普及。”他说:“不能说中国一百二十万科技推广人员都充分发挥了作用。”
八十年代以来,中国利用返回式卫星进行太空育种,培育出了五百一十三个新品种,占世界航天育种总和的四分之一。但是,同样是八十年代引入的“测土施肥”和“营养施肥”方法,到现在还没有得到广泛应用。吉林农科院一位专家说,许多农田仍然停留在使用简单划一的肥料配方,造成了不必要的土地和水源污染。
潘盛洲认为,推广农业新技术不能“光说不练”——科技推广人员可以尝试建立“科技示范场”或“试验田”,亲自动手试用新技术和新品种。
“农民是非常实际的,亲眼看见这项新技术有效,他们就会自觉采用。做一次的效果胜过说一百次。”潘说。
农业部有关官员表示,采用和改进农业技术的风险和投入都比较大,而个体农户财力有限,不少人不愿意也没有能力承担这个风险。目前中国正致力于扶植实力较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希望通过发展“订单农业”等形式来解决资金和风险问题。
不少业内人士曾指出,中国的农业科研没有很好地适应市场需求。与此同时,农业科学研究者也深觉“冤枉”。一位农科研究者说:“我们是科研工作者,开拓市场不是我们的强项。既要做研究又要做生意,对科研工作者的要求太高了。”
在不久之前召开的全国农业科学技术大会上,中国政府表示将对现有的农业科研机构进行改革。部分开发型的科研机构将向科技企业转变,或者与现有的相关企业合作。
科技部的有关官员表示,政府将提供适当的优惠政策,例如,这些科技企业可以优先承担各级政府提出的科技产业化任务。
这位官员说,目前从事种子、化肥、花卉、饲料、农药和农产品加工等领域技术开发的科研机构已具备转制为企业的条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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