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农村建设网
会员注册 会员中心 供求信息 涉农黄页 
收藏本站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政策理论 |各地动态 |先进典型 |政务管理 |文化生活 |人才教育 |医疗卫生 |商贸流通 |规划布局 |发展模式 |企业资讯 |涉农活动 |县域经济 |先进人物 |成果展示 |专家评论  
|农用机械 |信息化 |土地管理 |投资融资 |建设资金 |农用技术 |特色养殖 |现代农业 |惠农组织 |特色产业 |企业富民 |现代农业 |农业招商 |农村金融 |农业专家 |时代村官 |诚信组织
|领导论点 |统计数据 |农村能源 |网站专题 |信息发布 |政策文件 |书库 |论坛 |博客 |求购 |供应 |招商

您所在的位置: >社会生活>土地管理>正文

实际耕地与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确定办法
http://www.xyjj.org.cn    2007-10-16      (所有评论)
国土资发〔2007〕2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环境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局):

  《实际耕地与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确定办法》已经部审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九月五日

  实际耕地与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确定办法

  一、为客观评价各级人民政府履行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实际耕地面积是指在各省(区、市)、市(地、州)、县(区、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当年实际耕地总数量。

  三、新增建设用地面积是指当年依法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和未经依法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之和。

  四、实际耕地面积与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的确定以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依据。

  五、依法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按批准用地文件,将用地的范围标注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以下简称上图),并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以下简称上表)。

  依法由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以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为依据,上图上表。

  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国务院批准征收的土地,以土地征收批准文件为依据,上图上表。

  六、未经依法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按实际占地面积进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上图上表。

  七、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耕地灾毁等造成的耕地减少和土地开发整理等增加的耕地,按实地变化情况进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上图上表。

  八、实际耕地面积作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九、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年度计划指标执行考核的重要依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包括当年下发的计划指标和经依法批准结转使用的计划指标。

  十、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按当年批准用地的应缴额与未经依法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相应等别和标准计算的应缴额之和进行考核,并限期追缴。

  十一、国土资源部将利用遥感监测、抽查巡查等办法,对各省(区、市)当年耕地面积和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数据进行核查。

  十二、在土地变更调查中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数据的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致富商讯
栏目热点文章
新形势下的农村宅基地管理
新时期的新任务:土地整理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例分析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民土地问题研讨
吉林省龙井市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例
新形势下农村宅基地管理殛需加强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案例分析
农村违法突击滥批乱占耕地建私房的情况调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呼唤土地管理新模式
缙云县土地整理工作的主要经验与做法
政务信息关注
十七届三中全会的最大突破
政策解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系列解读
准确把握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
劳动力转移对新农村建设的影响
切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新战略
村账乡管配套措施亟待完善
石门镇刘棠村巧打“组合拳”建设新农村
准确把握农村改革发展历史方位
农村改革发展是我国实现工业化的关键
多问农民想什么
最新商机
Copyright ©2005-2010 http://www.xyjj.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
版权所有 中国新农村建设网站     制作维护 中经国研国际文化发展中心
     Tel:010-68470098      E-MAIL:chinanewcountry@126.com
京ICP备06065797      最佳浏览模式 1024*768
网站保留所有权利,未经允许不得复制、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