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部指出,节约集约用地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切实保护耕地、统筹城乡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有效措施。各级监察机关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配合并督促有关部门抓好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的贯彻落实。要把对节约集约用地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反腐倡廉建设特别是行政监察工作总体布局之中,摆到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力量,细化落实措施,深入推进工作落实。
监察部要求,各级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履行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法定责任主体责任情况、有关部门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严格土地审批和供应建设用地,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抓住节约集约用地的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调整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的用地项目;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严格依据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对闲置土地处置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严格依法处置闲置土地。
监察部强调,各级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和强劲势头,严厉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监察部将会同国土资源部等部门选择一批典型案件进行直接查处或者重点督办;省一级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直接查处或重点督办案件的力度,以带动和促进行政区域内的查办案件工作。重点查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非法批地、违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违法违规修改或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严重浪费、闲置、破坏土地资源的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国土资源监管职责或监管不力、玩忽职守的问题,以及不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的问题。
监察部还要求,各级监察机关要注重发挥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研究、剖析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发生及存在的深层次原因,从中查找和发现现有体制机制制度及行政监督管理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土地资源市场配置机制和节约集约用地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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