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根据国务院的部署,从2007年春季开学起,我省将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普遍实行免除学杂费的义务教育。这项改革关系我省4000多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影响到全省1.5万所农村中小学校的600多万学生,是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划时代的重大改革。
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大决策。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减轻农民负担的重大举措;是实现义务教育从“人民办”到“政府办”的重大转变,是完善公共财政服务体系,改革教育投入体制的一次重大变革;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保证;是推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使广大农民群众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府的责任加强了,农民的负担减轻了。2006年至2010年5年间全省将累计新增义务教育经费投入100多亿元。前所未有的投入,将使广大农民的教育负担大幅度减轻。仅免杂费一项,全省农村中小学校每个小学生年减负170元,初中生年减负270元,贫困学生除了免交学杂费外,还享受国家提供的免费教科书和生活补助,让农村娃“背个书包就可以上学”。
据统计,中央和地方一年投入的“两免”(免学杂费、免费教科书)资金,使全省4000万农民当年直接受惠16亿元。新机制的建立,从制度上保障了农村孩子接收义务教育的机会,农村学生的“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将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新机制的实施,还将有利于缩小城乡之间义务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新机制落实得好,则农民得实惠,孩子得希望,教育得发展;落实得不好,影响的则是一个地方的农村义务教育事业,是一大批农村孩子的未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出发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明确责任,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务必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大事落实好,让新机制的阳光普照到每所农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