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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严格实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
http://www.xyjj.org.cn    2008-08-16      (所有评论)

近年来,兴安县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新提拔的干部严格实行任前档案审核制度,充分发挥干部档案在干部工作中的基础保障作用,加强了干部任前监督,减少了干部任用失察失误,对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起到了较好的效果。具体做法是:
一是在组织推荐过程中,由基层党委填写“拟推荐干部基本情况表”,包括推荐干部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职称、简历、奖惩情况、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情况盖章后上报。
二是在确定考察对象后,由组织部门对考察对象的档案逐一进行严格审查。重点是对档案中记载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职称、干部身份、工作简历等情况是否真实,有关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核,并认真填写《拟考察对象查档情况表》。
三是考察结束后,根据审查核对情况,据实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及有关材料,报县委常委会研究讨论。
四是县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后,根据确认的信息,对干部进行任职前公示,内容包括干部的基本情况。公示期满正式任用后,由组织部门将有关信息及时录入干部信息管理系统。

 兴安县组织部  周信明  刘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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