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科学的工作机制。这个机制就是“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干部服务、社会参与”。政府主导,就是政府要引导好,但也不包办;农民主体,就是关键是要落实好“五步决策法”,即:两委提案—村民酝酿—乡镇党委政府把关—村民代表大会票决—理事会组织实施,同时坚持农民自主申报,农户签字率达不到85%以上的,不列为示范点,不给予资金补助;干部服务,就是在每个点设立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并努力实现两个转变,即为民做主向让民做主的转变,农民服从干部向干部服务农民的转变;社会参与,就是单位、企业、机关、学校都结对子建设新农村。
二是科学的投入机制。主要是四轮驱动。第一,变临时开支为法定预算。县财政把新农村建设资金列入每年财政预算,形成了固定的资金投入。第二,单位捆绑资金。在“三不变”(不违背国家政策、不改变资金用途,不改变审批渠道)的前提下,建立项目申报、评审会制度,集中捆绑有关涉农项目向新农村建设倾斜。同时,要求县直单位对挂点村每年扶持3万元以上。第三,动员社会投入。向社会公布了新农村建设捐助帐号。第四,激发群众投入。制定了《赣县新农村建设项目申报和资金补助办法》,统一了示范点项目的建设要求和资金补助标准,采取以奖励代补、以物代资、实物补助等办法,通过政府集中采购物资,降低建设成本,发挥政策资金“四两拔千金”的导向作用,激发农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资金投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科学的服务机制。为切实解决农村公共事务服务缺位的问题,赣县结合赣州市委、市政府“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要求,按照服务向村落延伸、干部向村落延伸、站所向村落延伸的指导思想,成立了农村公共事务服务所。村公所实行一村一所,一所一名大学生,并担任所长,为农民提供高效、优质、快捷的“零距离”服务。村公所长主要是扮演好四种角色,即:新农村建设的指导员、民事纠纷的调解员(当前重点是普法教育,化解信访问题)、产业致富的信息员,群众事务的代办员。其次,组建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就是把当地有威望、有能力、公道正派的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老教师、老工人和青年积极分子组织起来,成立理事会,由理事会宣传新农村建设,组织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自我发展。
四是科学的考核机制。对乡镇工作的考核,把新农村建设作为主要指标。建立了县领导挂点抓、县直单位包村抓、工作队员驻点抓“三级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把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实绩作为干部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
赣县新村办 丁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