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农村群众规划建设意识差,农村工匠素质能力差的问题,有机结合规划监管与服务,明确乡村两级在监管外的服务职责与义务,采取贴身指导的办法,完善规划执行服务,确保村庄规划的“无障碍”落实。
一是提供规划建房服务。在通过“政府买单”,统一组织编制村庄规划的同时,对于各村庄规划建设,采取“集中启动,分头建设”的办法,由村庄理事会牵头组织,乡镇规划所派员对照村庄规划统一放线,确保规划执行不走样;在推广新房型的过程中,采取“自主选择、一点一型”的方式,由乡镇规划所根据点内大多数群众所选择的新户型和面积,统一绘制施工图,免费提供给农户并上门指导建设。
二是提供规划培训服务。一方面采取分片培训,合格发证,持证上岗的方式,由县村镇规划及村庄整治工作指导协调组组建专门培训队伍,结合新户型和“六改”项目建设,统一组织全县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全面提高各类工匠的看图能力和实际操作水平,并对他们施工的项目分阶段进行验收,对于合格率达不到要求的,取消新农村建设项目施工资格,促使工匠严格按规划要求与标准进行建设;另一方面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每年在新农村建设试点完成申报后,组织一次新农村建设理事会长培训,通过理论讲解和现场参观,让他们充分理解和感受别处规划建设带来的变化,增强他们的规划建设意识和组织管理水平。
三是提供规划审批服务。从转变部门职能和干部作风入手,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服务,在明确规划建设基本审批程序的基础上,改“零星散户审批”为“村庄集中审批”, 变“坐等审批”为“上门审批”。各村庄完成土地平整和规划放线后,经理事会申请,由乡镇规划所、土管所、新村办统一上门验收规划建设质量,现场办理规划建设、土地审批和“以奖代补”项目建设等手续,在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保障村庄规划执行的整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