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省目前已有512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该省在林口县、宝清县等5个县市进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2005年试点县增加至14个,今年试点范围扩大到33个县市。黑龙江省引导各试点县因地制宜,采取按单病种确定补助额度或按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确定报销比例等方式,不断扩大资金补偿额度。该省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对患者实行“二公开”:一是就诊农民常用药品价格、诊疗项目及价格、报销范围及补偿比例公开;二是农民住院期间费用必须公开,实行一日清单制,保证患者清楚每日发生的医疗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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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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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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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下的农民心理信息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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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医疗和计划生育保险运行情况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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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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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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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海县试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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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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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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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推新农村合作医疗 2010年农民看病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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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届三中全会的最大突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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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系列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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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把握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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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转移对新农村建设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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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账乡管配套措施亟待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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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新战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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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镇刘棠村巧打“组合拳”建设新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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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把握农村改革发展历史方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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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革发展是我国实现工业化的关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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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问农民想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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