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贵
当前,我省农村医疗卫生虽然有三级体系基本形成,人员总量基本满足,基础设施有所改善,服务能力有所增强,业务收入有所增加等可喜一面,但也存在卫生人才缺乏,卫生经费不足,基础设施落后,体制机制不顺等问题。为此,必须坚持政府主导,保障卫生服务的公平性,扎实有效地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
明确定位。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国务院有关政策法规,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真正建立起包括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的农村医疗卫生体系。根据功能和规模,确定一批具有相对齐全的基本医疗设备和开展一般常见手术、急救处理等功能的卫生院为重点院。
调整机制。抓住中央财政补助我省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省委省政府颁布《实施年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和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省级财政补助乡(镇)卫生院购置基本诊疗设备、省有关部门列入改善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有利时机,用足用活有关政策,增加投入,加快改善硬件条件。建立政府对农村卫生人员经费(包括医疗和社保)保障机制,及时兑现补助政策,逐步改变“以药养医”、“以医养防”的局面。对大中专卫生类毕业生到乡镇院工作,可以在经济上、生活上、业务上等方面予以倾斜。对长期在基层院工作的医学院校大中专毕业生给予一定奖励。对卫技人员职称评定给予优惠。对连续在基层院工作30年以上的卫技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改进管理。加强现有的卫生人员培训,提高其学历和专业水平,力争基层院卫技人员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实行农村卫技人员晋升前必须到上一级医院进修半年以上制度,并签订一定期限服务期。每年选送一定比例中专以下或中级职称以下卫技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推行院长负责制,采取公开招聘等形式选好院长,并推行全员聘任制,激活用人机制。根据岗位需求,实行“三支一扶”、对口帮扶,并做到适当补充。各医疗单位要根据岗位需求,申报对口“支医”计划。实行城区医生在晋升副主任医师职称之前到农村累计服务一年制度。根据发展需要和有关政策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对有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及其他相应资格的卫技人才,对引进的学科带头人、全科医生、中医药人才,可在编内经同意后直接入编入岗,充实卫生队伍。
(作者单位:福建省政和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