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深化村民自治,提高农村社区管理的民主化水平。开展农村社区建设,首先要从加强农村自治组织建设,健全村民自治入手,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群众自愿参与,是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前提。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社区的构成要素,合理设置农村社区,可以是一个建制村作为一个社区,一个小流域作为一个社区,一个中心村(大村)为核心设为一个社区,一个自然村作为一个社区。要以社区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村民自治。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尊重大多数村民的意愿,切实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是要切实加强农村社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要建立村落社区管理组织,每一个社区成立一个社区理事会,社区理事会是社区的常设管理机构。社区理事会由社区所辖范围的村民大会选举产生。要制定《社区理事会选举办法》《社区理事会章程》《社区理事会议事规定》《社区理事会村规民约》《社区卫生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要健全农村群众性治安保卫、民事调解组织,有条件的地方要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警务室,建立农村社会治安防范体系。要依托村级组织,防范违法犯罪活动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要开展群众性法制教育活动,加强农村社区矫正工作。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要适应我国农村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探索建立农村基层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引导农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是要推进农村社区服务,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农村社区不同于城市社区,它既是生活单元,又是生产单元。农村社区服务既要满足农民群众的生活需求,又要满足农民群众的生产需求。一是要为政府公共服务延伸到农村和农民群众开展自我服务搭建社区平台。在农村社区建设中,要建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村级综合服务中心、邻里中心等,通过这些载体向农民群众提供多种服务,引导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技、法律、社会治安、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进入农村,要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探索建立覆盖社区全体成员、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好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二是要组织农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展农村志愿服务、群众性互助服务。利用农村地缘相近、血缘相亲的特点和邻里互助的优良传统,组织农民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农民群众的自助、互助服务,解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当前,尤其要帮助解决农村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低收入家庭、外出务工家庭存在的实际困难。要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要鼓励和引导驻农村的机关、部队、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农村社区建设,为农民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实行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四是要积极繁荣农村社区文化,不断提高农民文明素质。目前,农民文体活动场所和设施缺乏,业余文化生活贫乏,乡村文化建设的任务相当繁重。要通过社区建设,发展农村社区文化,丰富农民的业余文化生活,满足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一是要以农村社区为平台,把文化、体育、广播、信息等设施引进农村社区,逐步形成方便农民群众读书、阅报、健身、开展文艺活动的场所。二是要挖掘农村社区文化资源,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区文化体育活动。要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科普长廊、图书阅览室、学校、公开栏等场所的作用,使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要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普及农村法律常识,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三是要把建设和谐社区与各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倡导健康文明的农村新风尚。要利用乡土教材发展农村社区教育,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弘扬科学精神,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新型人际关系、邻里关系。(江西省崇义县委农工部曾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