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新,在于用全新的理念指导“三农”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新,在于构画了建设新农村的蓝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新,在于要让公共服务惠及更多的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新,在于要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上世纪50年代初,我们党曾提出过“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问题。现在,十六届五中全会再次运用了这一概念,不仅格外引人注目,更重要的是赋予了它新的思路、新的标准、新的任务。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新,在于用全新的理念指导“三农”工作。执掌全国政权之初,我们党提出“新农村”的概念,主要是政治的含义,即通过土地制度改革,彻底消除封建的土地私有制,使中国农民几千年“耕者有其田”的梦想变成现实。农民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翻身,必然会促进农村生产力的解放。毛泽东同志赞扬的“穷棒子精神”等,也是在鼓励农民加紧生产,建设自己美好的家园。但是,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我国逐步推行并强化了“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二元经济和社会结构,使农业纯粹变成了向国家工业化提供积累的基础,新农村的建设问题便长期被搁置、被忽略。在经历了近60年的建设特别是20多年的改革开放之后,五中全会适时作出新农村建设的重大部署,一是标志着我国已经初步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经济实力,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政策力度加大,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时机基本成熟;二是标志着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伴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在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同时,城乡之间、贫富之间、地区之间的差距整体上还在继续扩大,建设和谐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加强城乡统筹,在解决“三农”问题上采取更加积极的重大举措,得人心、顺民意;三是标志着农业和农村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又面临巨大压力和挑战,既耽误不起,又失误不得。所以,五中全会起用了群众熟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概念,又赋予了它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新内涵,最大的新特点就是推进新农村建设,是实施城乡统筹的重点抓手。它是中国特色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又一次生动实践,表明了把“三农”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鲜明态度,指明了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方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新,在于勾画了建设新农村的蓝图。当年我们党提出新农村建设时,仅仅是对执政方式的探索之一,因此,它更多地表现于一种社会理想和普遍号召,来不及提出相应的建设指标和衡量标准,主要是使用了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口号,如“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点灯不用油,种田不用牛”等,以激励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五中全会不仅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使命和发展方向,而且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短短20字的定位,涵盖了多方面的意义,概括了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从可以量化的标准来看,社会主义新农村至少应当由新城镇、新设施、新环境、新农民、新风尚、新管理等具体指标组成。新城镇指要按照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因地制宜地建设各具民族风情和地域特色的农村村寨和城镇;新设施指教育、卫生、体育、交通、水电、广播电视、通信、新型能源等配套设施要健全,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有明显改善;新农民指要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和就业能力,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的转移就业:新风尚指要移风易俗,树立科学、文明、卫生、法治的生活习惯;新管理指要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实行民主的社区管理,更好地调动农民参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性。集中起来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特别要抓好四件大事:一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二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三是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四是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新,在于要让公共服务惠及更多的农民。新农村的建设,农民是主体,出发点和基本目标是增加农民收入。农民手里没有钱,农村各项经济社会事业投入不足,不仅缺水少电、交通不便等影响农民生活质量,甚至基本的看病就医、读书上学也难以满足。这就要求在建设过程中,必须牢牢掌握两条重要原则:一是要尊重农民意愿,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积极稳妥;二是要把农民的辛勤劳动与国家政策的扶持紧密结合起来。首先,建设新农村就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和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生产综合能力”。其次,要通过国家对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弥合各项公共事业的城乡差距,这才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核心内容。五中全会强调,要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增加投入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要集中财力,重点扶持下列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一是包括农田水利、道路交通、信息网络在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治理和保护农村自然环境,着力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和新型、清洁能源的问题;三是发展医疗、养老等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增加农村公共卫生的投入,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制度,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四是支持建立以广泛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普遍使用现代生产工具,全过程实行现代管理为特征的现代农业体系,全面提升农业质量,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五是加快推进农村教育文化事业,巩固和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健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新,在于要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建设新农村,就是要从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给农村发展以更多的关注。它既是农村工作,又不完全是农村工作;既要求发展农村生产力,又要求调整完善农村生产关系;既要求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又要求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既要求加强农村物质文明建设,又要求加强农村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只有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促进科学发展,才能保证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顺利推进。当前,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并没有消除,农村改革和发展正处于艰难的爬坡和攻坚阶段,保持农村发展和稳定的任务非常繁重。为此,五中全会强调指出,要“全面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重点的综合改革。加快推进乡镇机构、县乡财政体制、农村金融和土地征用制度等方面的改革”。这些改革,涉及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核心是要建立起精干高效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制。同时,要坚持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体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实有力的制度保障、体制保障和组织保障。(执笔:李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