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富裕农民就要减少农民,这已成为社会共识,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已成为我国各级政府的治政方针。目前吉林省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渠道很多,有劳务输出到国外、农民工进入城市(包括城镇)、进入乡镇企业等等,这些都有效地转移了农村劳动力,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在我国目前经济社会条件下,更应该重视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吸纳农村劳动力的主渠道作用。
一、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具有主渠道作用 有资料显示,改革开放以来,在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县域经济吸纳占65%;地级以上大中城市吸纳占35%。在县域经济吸纳的转移劳动力中,县级市吸纳占12.4%;建制镇吸纳占6.6%,乡镇地域内非农企业吸纳占81%。在吉林省,2006年乡镇企业吸纳的劳动力达200多万人,占全省农村劳动力的三分之一。1984年以来,全省城镇化水平平均每提高1个百分点,吸纳农村人口24万人。可见,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吸纳了大量农村劳动力,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具有主渠道作用。其原因如下:
一是农村工业化的不断发展需要大量劳动力,同时乡镇企业待遇不断提高,对农村劳动力的吸引力不断增强;二是现行的用工、户籍、教育、医疗等制度增加了农村劳动力进城的成本,限制了农村劳动力进入大城市,同时农村劳动力自身经济收入低、综合素质低、没有社会保障、组织化程度低、“二等公民”等特点决定他们很难融入大城市、大工业;三是农村工业90%以上聚集在城镇,城镇地处大城市与农村之间,其文化、风俗、人们的观念等都比较接近农村,农村劳动力能够在很短的时间里适应,再加上城镇离家距离相对较近,转移就业成本相对较低,生活成本也较大城市少得多,比较适合农村劳动力就业。
二、四个主要因素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决定性作用 通过对所建立的吉林省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关联度分析模型的运算,得出如下结论:农村劳动力自身情况、农村工业化、农村城镇化以及农民收入等四个因素与农村劳动力转移有着很强的关联度,决定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程度。
1.农村劳动力自身情况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影响。农村从事工业和建筑业劳动力的数量与农村劳动力转移有很强的关联度。这说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受制于从事工业和建筑业的劳动力数量,具有一定劳动技能的农村劳动力的数量直接影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数量。
2.农村工业化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影响。吉林省乡镇企业中第一产业的增加值和单位数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关联度最高。这说明农村工业化发展的程度越高,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越强,企业的数量越多,吸纳农村劳动力的数量也就越多。
3.农村城镇化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影响。城镇经济实力和功能水平反映城镇化真实水平,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关联度最强,决定着城镇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而目前代表城镇化水平的城镇化率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关联度却不是最强,这说明城镇化率只从表面上反映城镇化水平。
4.农民及家庭收入、消费状况直接影响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农民人均收入和农民家庭农村生活消费很大程度决定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意愿。收入越多越刺激转移,消费越多越带动转移。
三、科学制定农村劳动力转移目标与对策 1.制定目标与对策所要遵循的原则。农村劳动力转移是人类历史进步的一种规律。但在目前的国情、省情下,所制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目标并不是越高越好,也不是越能够促进转移的对策越高明,而是要制定得科学,要适应目前生产力发展的阶段性水平。笔者认为,制定目标与对策要遵循五条原则:
一是充分考虑吉林省农村劳动力组织化程度低、转移起步较晚、职业性转移较多、地域性彻底转移不足、转移的长期性和稳定性较差、转移方式存在很大盲目性等特点,对症下药;二是充分考虑城市的承载力能否解决进城农民子女上学、就医、住房等问题,避免产生城市新的贫民窟;三是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能否保障农民工收入、解决社会保障,避免低收入、无保障就业;四是充分考虑农村工业化发展潜力能否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目标,量力而行;五是充分考虑
新农村建设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关系,避免大规模农村劳动力转移所造成的潜在的诸如单亲(无亲)子女教育、无年轻劳动力的农业生产、农村婚姻以及农村建设的人力资源等问题。
2.合理确定目标。在吉林省农村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关联度分析模型的基础上,建立了农村劳动力转移与GDP增长的数量关系,通过对全省GDP增长的预测,进而预测全省农村劳动力未来转移状况如下:2010年340万人,2015年390万人,2020年450万人。从吉林省农村劳动力增长的速度来看,450万占2020年全省农村劳动力总数60%以上,450万是一个阶段性的极限。
3.科学制定对策。一是加快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步伐,发展城镇(包括小城镇)二、三产业,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良好的渠道;二是继续支持以乡镇企业为主的农村工业化发展,走新型农村工业化道路,提高农村工业化对农村劳动力吸纳能力;三是继续重视发展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持续增加财政投入,调整农业产业政策,保护和扶持农业发展,发挥农业部门对农村劳动力吸纳作用;四是增加农村人力资源的投资,提高农民素质,拓展农民生存和就业空间;五是努力完善劳动力市场体系,实现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六是实行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农村土地政策,稳定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使得转移出去的农民无后顾之忧。(张磊 吉林省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