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直接执行者、受益者,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是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关键所在。于都县通过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极大的调动了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一是对比算帐法 。通过从维护农村和谐发展、提高农村发展后劲、保持农村发展活力方面与农民算好账,让农民认识到新农村建设在耕地保护、资源保护的长远作用。从优惠政策、扶持政策方面和农民算好账,算清新农村建设为农民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方面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让农民通过前后对比,远近对比,好差对比,感到有盼头,有甜头,有奔头,充分认识新农村建设带来实惠,积极主动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中。
二是典型引路法 。灵活使用典型引路法,对农民一时难以接受、难以理解的新鲜事物,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充分发挥典型的教育推动作用,采取树立典型村、典型组、典型户、典型个人等多种方式,以典型说服群众,教育群众,促使群众的思想产生变化和转折,达到“拨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效果。
三是责任包干法 。采取责任包干、干部包户等方式,由干部一对一做思想工作,理事会成员一对一联系沟通,充分摸清农民的思想状况,分析农民的心态,并把所有群众的家庭、人口、经济状况等方面弄清、摸透,进行分类分组、区别对待。对思想不通的农户,采取逐户上门,逐人沟通,逐一交流,最终把全部群众的思想统一起来,形成新农村建设工作合力。
四是优质服务法 。以干部的优质服务,对新农村建设理事会难以解决的问题进行综合协调,充分发挥干部的组织作用,组织群众开展“三清三改”,组织群众自筹资金。特别是针对困难农户,干部主动靠前,上门服务,在人力、物力上予以支持,通过优质服务,为农民排忧解难,化解矛盾,消除顾虑,使农民主动参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