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通过“三落实”推进建设进度。一是落实完成时限。规定101个省、市、县示范点和9个圩镇整治建设必须在10月31日前完成“三清六改四普及”;12月31日前,56个乡镇、村自主建设点必须完成50%以上村庄整治任务,为升格2009年省、市、县示范点打牢工作基础。各乡镇和抓点工作组根据完成任务工作时限,分别制定推进建设计划。二是落实工作任务。对各乡镇和抓点单位分别建立村庄整治建设任务台帐,并将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一名县、乡、村抓点干部,每月逐项销号,每两月通报进度,每季度调度工作,确保户户达标、点点过关。三是落实工作责任。落实抓点干部和乡镇责任追究,对批复的建设点必须一抓到底。凡省、市验收不合格的建设点,抓点干部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凡中途擅自调点比例超过20%的乡镇,不得评为新农村建设综合先进;省、市、县检查验收合格率低于85%的乡镇,视新农村建设工作不达标。
同时,规定每个乡镇年内必须按村庄总数的10%启动自主建设点建设,做到每年新发展一批、建成一批、完善提升一批,形成由低级向高级示范点梯次推进、逐级发展的良好态势。
另一方面,突出“三注重”提升建设水平。在扎实抓好“三清六改四普及”基本建设要求的基础上,注重“三个方面”的建设,将乡村生产、生活、民俗、农舍、休闲、养生、田野、果园等系统链接,打造乡村“土色”,提升村庄品位。一是注重产业建设。为新村点选定、选准、选好主业,制定和落实好发展规划,大力帮扶群众发展壮大主业,形成一批特色产业新村。二是注重生态建设。抓住当前有利时机,结合庭院经济发展来抓好村庄绿化;大力推广沼气池,重点结合改厕,提高沼气池的覆盖面,让群众既用上清洁能源,又消除人畜粪便对环境的污染;继续通过整合部门资金、抓点单位力量,打好沼气推广工作硬仗,建设一批生态新村。三是注重文化建设。注重村庄建设规划的执行,引导群众采用具有客家民居特色的新房型;注意保护古树、古建筑,保留村庄历史文脉;大力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弘扬集体主义、团结合作精神;多形式开展群众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设一批文化新村。
在切实抓好新村点建设的同时,大力推进圩镇整治建设。坚持适度超前,高标准、高起点编制圩镇建设详规,规划好小城镇建设发展空间;通过土地开发,结合新村点布局、扶贫移民、减灾安居工程等项目,筹措圩镇整治建设资金;按照“五整治三建设”的要求,完善圩镇整治工作机制,切实整治圩容镇貌,完善基础设施,扩大圩镇规模,繁荣经济、活跃市场,为更多的农村进圩镇安家置业创业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把圩镇建设成为一个乡镇名副其实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对外窗口。
(石城县委农工部赖学军 白晓鸿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