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按照“培育一种精神、强化两项技能、提高四大素质”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培训体系,多举措培育新型农民,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一方面,建立健全两大工作体系,确保培训数量。一是健全统一管理的培训教育体系。通过整合扶贫开发、阳光工程、劳动就业、职业教育及其他相关部门等培训资源和资金,组建县级农民培育学校;在全县企业、乡镇、村建立160个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建设,构建以县级培育学校为龙头,企业培训中心、乡村培训站室为基点的培训体系,并由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小组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调度,形成部门实施、资源共享的格局。二是完善服务高效的转移输出体系。以人力资源市场为导向,以教育培训鉴定机构为依托,以公益性、社会化职业中介为纽带,建立集就业信息、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职业介绍为一体的就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劳动保障事务所功能,拓展劳务输出市场,发展订单劳务,规范劳务输出工作管理,提高转移就业率,增强农民参训积极性,加快完成培训任务。
另一方面,通过三种培训教育方法,提高综合素质。一是用科技知识武装农民。深入实施“农民知识化、职业化工程”,以现代农业适用技术、务工技能、三产服务技能和农产品营销知识为主要内容,以“家门口”、“菜单式”、“基地化”培训为主要方式,对农民进行职业化、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科学致富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二是用先进典型激励农民。充分利用“除陋习、树新风、赞新村”、“新农村、新农民、新风采”活动成果,分乡镇组织农民宣讲会、报告会,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和精神文明创评,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消费观、婚育观,不断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三是通过民主自治影响农民。进一步发挥好“村民理事会”作用,积极探索乡村治理新机制,激发农民自愿自发参与新农村建设,管理公共事务;通过各种警示教育、普法活动等,增强农民民主法制观念,形成自立自强、诚信友爱、奋发向上、全民创业的良好社会风尚,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增强农民的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和有效性,营造管理民主、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基础。
(石城县委农工部赖学军 白晓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