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瑞安市新农村建设正如火如荼地展开,农村、农民、农业发展急需资金,但是在对新农村建设中融资问题的调研时却发现,新农村建设获金融支持的难度较大。农村资金大量流出,缺乏有效的资金流入机制;国有商业银行逐步退出农村市场,造成金融供给总量不足和结构性失衡;信贷支农资金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等,这些问题亟待我们引起重视,并需予以解决。
一、瑞安市新农村建设中融资问题的现状调查
1、农村资金大量外流。近年来,瑞安市农村资金大量外流,缺乏有效的资金流入机制。以邮政储蓄为例,自开办以来只存不贷,其组织的存款除留足准备金外,其余以转存款的形式缴存中央银行,通过中央银行系统层层上划。随着邮政储蓄的快速增长,资金也以更快的速度从农村流出。截止2006年7月底,瑞安市邮政储蓄金额9.6亿元,其中来自农村的邮政储蓄为5.7亿元,占60%。这表明一半以上的邮政储蓄资金来自农村,并且源源不断地流出农村。
随着城市化发展的加快,瑞安市民间投资出现城市化倾向,从农村起步逐渐发展起来的农户、农村个体、工商户、农村经济组织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壮大,逐渐离开农村,将资金带入城市。据统计,瑞安市共有111.8万农村人口,其中70%的人进入城市谋生,创办各类企业1万多家,带走自有资金及民间借贷资金近10亿元。
2、商业银行逐步退出农村。农业是风险较大的弱势产业,受自然灾害、市场需求及其它不确定性因素影响较大。近年来,商业银行虽在农村设点吸收存款,但对农村的信贷投放极少,国有商业银行逐步退出农村市场,大量的存款资金以贷款的方式转移到城市。
原来作为农村金融主渠道之一的农业银行逐步走向商业化经营,向现代银行演变,大大削弱了农村金融支持力度。截至2006年7月底,农行瑞安市支行本外币存款75亿元,纯农业贷款余额5317万元,农业龙头企业贷款1900万元,支持农村发展的贷款只占其存款的0.96%。另外,农业发展银行对农业的放贷范围狭小,只限于流通领域中农业种植业的粮、棉、油,不对农户直接放贷,只对粮食收购企业放贷。截至2006年7月底,农发行瑞安市支行发放地方储备粮油贷款4601万元。
其他各商业银行也只对风险小、收益高的农业龙头企业提供信贷支持,且支持力度不足。据统计,截至2006年7月底,工行瑞安市支行本外币存款57亿元,向农业龙头企业放贷9891万元,支持农村发展的贷款只占其存款的1.7%;中行瑞安市支行本外币存款40亿元,向农业龙头企业放贷2670万元,支持农村发展的贷款只占其存款的0.66%;建行瑞安市支行本外币存款45亿元,向农业龙头企业放贷3000万元,支持农村发展的贷款只占其存款的0.67%。
3、信贷资金不能满足需求。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配置日益远离三农经济而流向其他领域,农村合作银行成为瑞安市支农的主力军。据统计,截至2006年7月底,农合行已累放各项贷款49.6亿元,纯农业贷款累放40.5亿元,占全市纯农业贷款的98%左右;小农业贷款累放42亿元。但面对日益增强的农村资金需求,仅靠农合行一家显然势单力薄。据了解,瑞安市农合行的存款总量保持在五六十亿元,2005年度存贷比例达到78%。按照银监部门的规定,农合行2006年存款比例不得超过75%。贷款资金总量受到控制,约在37至45亿元之间,这个数字远不能满足农民信贷资金需求。农村、农业和农民难以获得足够的发展资金,农户特别是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普遍存在,农村资金短缺现象日趋严重。
二、积极探索融资途径
为解决这一问题,瑞安市也做了多方面的探索。如今年3月份建立的“三位一体”新农村合作体系在这方面先走了一步。市农村合作银行与市农村合作协会双方建立联盟关系,采取“统一入会、集中持股、分散组合、互助联保”的方针,开展合作银行小额股权的集中托管,引导和支持各级各类会员特别是农户会员发展资金互助、担保互助、保险互助和小额信贷组织等,扩大了放贷面。据统计,自建立联盟关系后,农合行多发放贷款1.4亿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户的资金需求。
同时,要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融资难问题,还应发挥各方面的力量,如人民银行应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三农”信贷投放,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各金融机构应建立面向农村的信贷机制,创新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投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加强农信担保建设,完善辖区信用环境,引导金融资源回流农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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