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是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好地保障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需要,也是全面提升农民群众文化素质,加快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当前,全市农村文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党和政府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农村文化建设,进一步丰富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使农村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相适应、相协调,这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课题。
一、绍兴市农村文化建设现状
绍兴是长三角地区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日益富足,农村文化事业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全市已有4个县(市)创建成为全国文化先进县,有31个乡镇获“浙江东海文化明珠”称号、19个乡镇为市首批“文化示范镇乡”,还有113个为市级文化特色村。全市农村文化建设的主要做法是:
1.抓组织落实,为农村文化建设提供政策保障。近年来,绍兴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农村文化建设,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视和扶持农村文化建设的政策文件。如《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文化强市的实施意见》市文化强市建设领导小组下发的(绍兴市2005年至2007年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规划),2006年6月,市委市政府又适时提出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农村文化繁荣工程”的实施意见》。这些政府性文化,扎实推进农村文化“三个一批”(一批文化设施、一批文化活动、一批文化队伍)建设,为新农村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提供了强大活力和政策保障。各县(市、区)也都出台了相应的政策规划。如嵊州市委市政府制订了《嵊州市文化建设发展规划(2004—2010)》,诸暨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这些政策措施推动了农村文化建设的整体面貌的改观。
2.抓阵地建设,为农村文化建设提供设施保障。近年来,全市已累计投入10多亿元,极大地推动了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先后建成了一批标志性的重点文化设施。如绍兴县的县镇村三级用于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达4个多亿,重点是投资1.85亿,兴建了全国一流的“三馆一广场”(即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和文化明珠广场);杨汛桥镇投资3500万元,建成了全国一流的镇文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达17000多平方米,内设影剧院和游泳馆。诸暨市把文化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范畴,全市1248个行政村已建造了880个篮球场、1315个宣传窗、100多套体育健身设施,936个村建有文化活动中心。
3.抓载体创新,为农村文化建设提供动力保障。在积极开展“浙江东海文化明珠工程”创建工作的同时,全市开展了文化、科技、体育“三百特色村”创建活动,使之成为推动村落文化建设重要载体。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了“绍兴市文化示范镇(乡)”创建工作,大大推进了镇乡文化设施建设,也带动了村级文化设施建设的全面推进。以百场演出进广场,千场戏曲进社区,万场电影进农村的“百千万工程”为载体,推动农村文化活动的深入开展,为人民群众捧上了“文化大餐”。积极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市级分中心和各县<市、区)分中心相继建成,并逐渐拓展到中心镇、骨干村以及学校、企业等,使广大农民群众能享受到丰富的文化信息。与此同时,绍兴全市深入开展了以民族民间艺术为主要内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全面开展了农村文化资源的普查、抢救与保护工作,经初步统计,全市已普查了3358个项目,在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建立了第一批市级保护名录80项,有10个项目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二、主要存在问题
近年来,绍兴全市农村文化建设发展较快,但总体上说,与当前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与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不相适应。当前全市农村文化建设的主要问题:
1.农村文化设施比较薄弱。对照浙江省文化先进县创建标准,全市有三个县级文化馆和一个图书馆不合格;越城区则没有图书馆和文化馆;各县(市)图书馆、文化馆之间发展也很不平衡,绍兴县图书馆的建筑总面积是新昌县图书馆的9倍,新昌县文化馆目前办公用的桌子、椅子等基本上是20世纪70年代建馆以来沿用至今,仅有的1架钢琴也是企业赞助,其他文艺设施更是严重缺乏,连开展广场文化活动都因缺少音箱设备而采用高音喇叭。全市共有1/4的文化站有站无舍;有32%的文化站站舍在150平方米以下,有的挤在一些破旧的祠堂庙宇,有的还是借用其他房屋,作为临时站舍,且站舍设施大多较落后。从表1可见,在村级文化设施中,尽管个别比较先进,但总体落后的面貌也没有根本改变,全市761个村没有文化活动室,占全市行政村的21%。
2.农村文化队伍素质偏低。当前,全市农村文化队伍整体素质不够高,存在着数量不足,学历偏低、年龄偏大,青黄不接的现象。目前全乡镇市文化站编制数294人,在编人员却只有273人,占编制总数的83%。全市乡镇文化站管理人员的文化素质也不够高,主要表现在:一是学历较低,大专及以上占54%,高中及中专占37%,高中以下占到9%;二是专业技术职称不高,全市文化站管理人员中高级职称仅为5人,中级占42%、56%为中级以下;三是年龄老化,45周岁以上的文化站管理人员占48%,30周岁以下仅占14%。文化站管理人员不能集中精力从事文化工作的情况也非常突出,各乡镇(街道)名义上都配备了文化站管理人员,但有的在编不在岗,有的身兼数职,无暇从事文化工作,大多工作人员从事乡镇(街道)中非文化站业务的工作,新昌县23位在编文化站管理人员中,仅有2位是专职从事文化工作,新昌县梅渚镇的文化站长另兼任镇政府的文书、出纳和卫生三职,其他许多文化站长作为联村干部到村里工作等,大多数文化站干部没有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文化工作上。村级文化管理队伍更是薄弱。目前全市共有村级文化管理人员2672名,平均每千名农民不到1名文化管理人员,且有76%是兼职人员,人员素质也是有待进一步提高;全市平均每个行政村拥有的文体队伍不到1支,平均近百名农民中才有1人参加业余文体队伍。
3.农村文化服务供给不足。据调查,当前全市老百姓享受文化生活主要形式还是看电视、听广播和棋牌娱乐等,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及产品在数量上还较少,形式上仍然较为单一,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民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越来越多样化的需求。因此,农村公共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供给不足,资源总量偏少、质量不高,仍然是当前的突出问题之一。
三、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农村文化建设投入不足。尽管对于农村文化建设上级有要求,群众有需求,但重经济轻文化的理念在农村基层领导层面不同程度地存在,认为经济出成绩出效益,文化只投入不产出,因此在具体工作中,存在着“文化说说重要,做做次要”,经济与文化“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从近几年浙江省发改委、省统计局印发的浙江省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报告中显示,文化事业经费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绍兴市在全省11个地市中一直处于落后状态。不少乡镇对各项农村文化建设政策的贯彻执行尚未真正到位,造成了总体上乡镇文化阵地比较简陋陈旧和不平衡,如诸暨市第一经济强镇店口镇,曾经是浙江省的东海文化明珠,而其文化站现在是有站无舍。财政投入的不足,使目前全市农村文化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与文化强市建设目标不相适应,与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不相适应。
2.农村文化政策落实不够。近年来,中央、省、市都出台了一系列文化经济政策,但有不少政策没有落实到位。《国务院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种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和高尔夫球、台球、保龄球等娱乐场所,按营业收人的3%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纸、刊物等广告媒介单位以及户外广告经营单位,按经营收人的3%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对于这一规定,浙江省杭州、宁波等市均有明确的返还比例,每年文化部门能得到2000多万元用于基层文化建设,而绍兴市的税收返还政策至今尚未完全落实。文化部规定乡镇财政每年用于文化事业的支出不得少于总支出的1%,但绍兴全市不少乡镇文化经费支出不到这个比例,人均不足0.5元。
3.农村文化管理体制不顺。当前,绍兴市的农村文化站管理体制,大多采用编制在县(市、区)文广局,福利待遇主要依托当地乡镇,这样势必造成文化站管理人员工作不能到位、精力不能集中,文化工作从属于乡镇中心工作,很难独立开展工作。特别是在乡镇机构改革后,不少文化站并入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基层文化工作的组织管理职能相应弱化,许多文化站难以尽到组织引导、艺术辅导的职责,使农村的一些文化活动停留在自发的、分散的、无组织状态中,难以发展壮大。另外,许多文化站在运行机制上也缺乏活力,面临只依靠政府投入而难以维持生计的窘境。
4.农村文化消费意识不强。传统文化中提倡“量人为出”和“无债一身轻”的消费观念,在绍兴市农村表现得比较突出。由于文化素质和收入水平普遍较低,农民对文化娱乐和旅游等精神产品的消费需求也很少。农民消费呈现典型的简朴性特点,在相当长时期内都具有强烈的储蓄倾向,一生的花费主要集中在建房、婚丧嫁娶、子女上学等少数几件大事上。农民花钱买文化消费的意识还不够强,消费支出在100元以下的农民占到75%以上。可见,农民崇尚节俭的观念基本没变,重物质消费、轻精神消费依然是绍兴市农民基本的消费行为特征。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文化建设的新目标新要求,以及当前农村文化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绍兴市新农村文化建设应该突出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1、进一步明确新农村文化发展目标。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的“农村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绍兴制定的《关于加快推进“新农村文化繁荣工程”的实施意见》,努力构建“五大体系”,即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农村文化阵地示范体系、农村文化队伍培训体系、农村文化资源传播体系、农民文化权益保障体系。积极开拓“四化”格局,即文化设施规范化、活动形式多样化、组织机构网络化、服务对象社会化的农村文化建设新格局。同时扎实推进“三个一批”建设,即一批文化设施、一批文化活动、一批文化队伍建设。要结合党十七大提出的文化建设新要求,进一步明确农村文化建设的新目标,落实发展新举措,取得新成效。
2.进一步深化新农村文化体制改革。文化创新的关键是体制创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文化建设中的旧的体制机制与现实要求不相适应了,必须在体制机制上积极探索创新,积极尝试既有利于事业发展又有利于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既符合工作实际又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体制和运作机制。在建设主体上,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关于发展农村文化事业的政策,积极鼓励社会参与;在用人制度上实行代理制、聘任制、竞争上岗制等,做好人才培养、引进,补充文化队伍的新鲜血液;在收入分配上实行岗位目标考核和激励制;在文化资源利用和项目运作上实行招标制、承包制等,建立起有利于投入、有利于竞争、有利于激励的新机制,清除农村文化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形成有利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政策环境。
3.进一步落实新农村文化建设资金。发展农村公共文化事业,投入是难点,也是关键。经费不足已经成为制约农村文化建设的主要瓶颈。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经费,健全农村文化投入机制。坚持两条腿走路,一方面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投资保障机制,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划拨专项资金用于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和活动经费支出,确保公共财政对农村公共文化事业的投入;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投人的新模式、新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文化建设,逐步形成政府投入为主,集体、个人、社会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层次、多种所有制的投资格局,以保证农村文化建设所需经费。同时,要积极探索投入机制改革,对政府和集体的农村文化建设投入可采用项目评估、以奖代补等方法,提高投资效益和投资积极性。要采取减免税费的办法,鼓励民间资金投资农村文化建设,兴办民营文化,发展农村文化产业,繁荣农村文化市场。
4.进一步创新新农村文化活动载体。要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活动,以活跃农村文化生活,让健康向上的生活格调充实群众生活,占领思想阵地,使广大农民群众在参与活动中各展其长,各得所乐,共同得到先进文化的熏陶。要充分利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农闲季节,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出发,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特别是要开展一些形式较为新颖、思想内容健康向上,易于群众广泛参与的文化活动。开展“一乡多品”、“一村一品”特色文化活动,发掘和开发当地传统民间文化资源,发展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民间艺术;开展全民健身,竞技比赛等活动,使广大农民群众的体质不断增强;积极开展老年文化活动,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当前,要以“浙江东海文化明珠”、“绍兴市文化示范镇乡”等创建工作为龙头,重点抓好文化特色村、文化示范社区、文化示范户等评选活动,以示范带创新,不断推进农村文化活动的创新和发展。
5.进一步健全新农村文化服务网络。要通过创设服务载体,构建起覆盖市、县(市、区)、镇(乡、街道)、村(社区)的基层文化网络,推进县(市、区)文化馆和图书馆、乡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文化室、文化示范户等四级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营造和培育良好的农村文化氛围。结合数字图书馆建设,积极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实现市、县(市、区)、镇(街)、村(社区)四级文化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推动数字化文化服务进乡村;积极开展民族民间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与保护工作,努力构建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市、区)四级保护体系;在全面贯彻实施电影“2131工程”基础上,整合电影放映资源,以各流动电影放映队为基础,建立和发展流动数字电影放映服务网,形成新型电影发行放映体系,更好地将电影文化的普及和科技推广送到农民群众中去。
6.进一步加强新农村文化队伍建设。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支队伍建设:一是农村文化管理队伍,包括文化馆、文化站的文化管理人员。要积极探索建立新的用人机制和管理办法,把文化干部的工资待遇纳入镇乡、街道财政预算,解决文化干部和人员老化、素质不高、队伍不稳的问题,二是农村文艺表演队伍,包括全市6个专业剧团演员的培养以及文艺下乡队伍的建设等,使文化大巴成为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的特色品牌;三是文化经营者队伍,通过培训、规范和引导,不断提高他们的经营素质和管理水平四是文化指导员队伍,通过有计划分期分批地培训,来努力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同时注意发挥民间艺人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中的积极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民间文艺团体注册登记和监督检查制度。要通过改革文化队伍的育人、选人、用人机制,不断培育各类文化活动人才并发挥他们的作用。
7.进一步明确新农村文化工作责任。要针对当前农村公益性文化设施相对比较落后的现状,把建造一定数量的公益性文化设施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之中,并努力做到“五纳入”:纳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纳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各级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纳入有关体制机制改革中。同时要切实加强农村文化工作考核力度。尽管农村文化工作已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重视,但是有的县(市)还没有将农村文化建设列入对镇(乡)的岗位目标责任制,有的县(市)虽把文化工作列入了对镇(乡)的岗位目标考核,但考核分仅占1至2分,甚至只是“精神文明”栏中的一小部分;考核分所占的比重太小,没有足够的分量,这样的考核效果不好,在某种程度上也影响了农村文化建设。要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落实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农村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努力形成农村文化建设大发展大繁荣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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