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财政局 夏小华
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指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难点在农村。”“必须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把农村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中之重,将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开创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贯彻科学发展观中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现阶段,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发展面貌反差还比较大,一些地方的农村还不通公路、群众看不起病、喝不上干净水、农民子女上不起学。这种状况如果不能有效扭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会成为空话。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此,我们要把握机遇,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与新农村建设同行活动,努力通过将计划生育工作融入新农村建设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稳定发展,同时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一、建立人口计生新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自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全国至少少生4亿多人口,有效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力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然而,由于人口发展形势复杂,计划生育开展艰巨,人口增长势头依然强劲,人口总体素质不高,就业形势严峻,人口老龄化严重,社会均衡发展任务艰巨,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影响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根据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特点,要努力构建“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一,宣传上,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提高人口素质,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要结合普法活动,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开展“宣传服务万里行”活动,深入开展国策、国情和人口形势教育,积极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树立婚育新观念,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创建,引导农民崇尚科学,破除千年陋习,在农村形成文明向上的社会风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二,服务上,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培育新型农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容整洁。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配合,大力普及预防缺陷科学知识,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推进出生缺陷干预工程;要倡导科学婚检,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普及婴幼儿和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强化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努力培育新型农民,为有效引导和帮助农民加强村庄规划和治理人居环境奠定良好基础,将有效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三,管理上,推进村(居)民自治进程,提高自治水平,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管理民主。健全完善村(居)民自治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坚持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提高村民自主管理、自主处理内部计划生育事务的能力, 能够有效妥善化解、处理农村社会各种矛盾,将稳步推进村(居)民自治,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创建。
第四,政策上,实施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利益导向机制,实现“少生快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要积极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制度,探索建立独生子女伤亡家庭扶助、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节育手术保险等制度,在就业培训、扶贫开发、新技术推广等方面,实行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优先优惠,推进“少生快富”,从政策上帮助这部分计生家庭实现生产发展,从而带头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
第五,投入上,建立稳定增长的保障机制,实现综合治理,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活宽裕。要加大对计划生育事业的财政投入力度,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县乡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队伍建设、计生经常性工作和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经费的落实,推动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建立,推动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信息化建设,实现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促进农民增收渠道的拓宽,千方百计地增加农民收入,实现生活宽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深入开展新农村建设,开创人口计生新局面
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全面各地开展地如火如荼。我们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具体不说:一是产业发展要形成新格局,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二是农民生活要实现新提高,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目标;三是乡风民俗要倡导新风尚,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四是乡村面貌要呈现新变化,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环节;五是乡村治理要健全新机制,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保障。我们要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计划生育工作融入新农村建设,实现计划生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的有效融合,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稳定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
第一,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投入机制,改善农村基本面貌。在新农村建设投入上,一方面,各级财政要加大统筹 、“捆绑”资金力度,重点用于改善农村道路、水利等基本设施;另一方面,切忌一刀切,要实行国家、集体、个人相结合的投入方式,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哪里积极性高就先搞哪里”,不能整体推进一步到位。要充分发挥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集思广益;适当给予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以奖代补”式的奖励扶持,促进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开展。
第二,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机制,促进农村社会发展。产业发展,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我们当然要作为重中之重来抓。要健全完善农村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加速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要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建设,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促进农资供应和农产品流通;要加大力度培育扶持龙头企业,加快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在具体措施上,应当重点支持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走新型现代化农业发展道路。
第三,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保障机制,实现城乡统筹发展。随着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三提五统”、工程水费、公路集资等农村税费的相继取消,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综合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的相继实施,以及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文化投入的相继到位,农民负担不断减轻,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善。为真正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尚需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农村卫生体系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建设,推广家电下乡活动,强化农村文化建设等,积极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的特殊保障政策。
第四,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推进农村民主进程。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单靠短时间、个别部门或单位一蹴而就是不可能的,因此,要实施长远规划,分步到位。在资金上,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建立支持农村的长效机制,包括财政投入、金融机构贷款投放;在发展上,要按照长远规划的要求分步实施产业发展计划;在合力上,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积极引导全社会都来参与和支持,推进农村民主进程。要充分发挥计划生育自治组织的作用,共同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互促互进,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来。
第五,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监督机制,促进农村社会和谐。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国家对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政策投入日益增多,然而在具体运行过程中,也出现一些问题,包括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政策被“贪污”、未予兑现等。为此,要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资金投入和政策落实的监督力度,让全社会共同来参与资金管理、政策落实的监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共同维护、保证新农村建设资金的落实到位,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效地促进农村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