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全县现代农业“418”工程实施,不断扩大草莓种植规模,我县已连续两年从县本级财政支农资金中拿出专项资金对草莓育苗进行奖补。
我县草莓育苗奖补专项资金按照“服务到村、落实到户”工作机制,在广泛发动农户巩固原草莓育苗基地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育苗对象给予奖补,鼓励抓好新增种植基地的草莓育苗工作。一是在落实的80个新增草莓种植村,广泛开展“户育一分苗,种植一个棚”活动;二是鼓励大户育苗,鼓励合作经济组织、企业、公司、市场经济人等参与育苗。
我县对按标准化技术育苗、管理到位且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奖补:一是全县80个草莓新发展村,“户育一分苗,种植一个棚”活动开展得较好,全村60%户户均育苗1分地以上或全村育苗达150亩以上奖励乡、村责任人各1人,分别奖励200元,补助村工作经费500元;二是对育苗相对集中连片,老区育苗面积达30亩以上片,每亩奖补10元,新区育苗面积达20亩以上的片,每亩奖补30元;三是全县选择500个育苗大户,每户育苗10亩以上,并与农户签订供苗合同的,每亩奖补30元;四是对完成下达任务的乡镇,按每亩2元的标准给予工作经费补助,每乡镇奖励责任人2人,每人奖励500元。
关于草莓育苗验收工作。我县规定,以村为单位将育苗情况上报到乡镇,经乡镇初验汇总后上报到县农委,由县农委、财政局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兑现奖补。目前全县已完成草莓育苗3.4万亩,其中:新增育苗面积9500亩,可实现新增草莓种植面积2.8万亩,确保实现我县2008年草莓种植面积9万亩的目标。
安徽省长丰县财政局 徐芝雨